
无法享受政府学校的免费教育。

无法享受免费的或补贴的医疗服务。

无法开设银行账户。

不允许申请驾驶执照。

无选举投票权。

行动自由受限,包括无法出国旅行。

易受到社会歧视与污名化。
必须在18岁前申请国籍。
《1957年出生与死亡登记法》第12条要求所有在马来西亚出生的儿童,必须在14天内登记出生(逾期1年内可补交并缴付罚款)。
作为无国籍人士,我能继续接受教育吗?
根据《1952年收养法》之收养规定:
1. 为什么收养是申请国籍的必要条件
2. 谁可通过律师向法院申请收养?
3. 居住要求:
4. 特殊情况:
5. 儿童年龄:
什么是出生登记?它为何重要?
出生登记是政府对儿童出生的官方记录,赋予儿童合法身份,并使其享有医疗保健、教育和保护等基本权利。没有出生登记,儿童在法律面前就如同隐形人。全球每4名5岁以下儿童中就有1名(约1.66亿)未登记,这往往是由于贫困、偏远、缺乏意识或歧视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呼吁建立更完善的登记体系,取消登记费用,提高公众意识,并与卫生和社会服务部门整合,以确保每个儿童都能获得登记。
根据法律规定,国籍的取得取决于父母的婚姻状况。
若父母在子女出生时并未合法结婚,则子女随母亲国籍。若母亲为外籍人士,子女
将无法申请马来西亚国籍而成为无国籍人士。(第14条)
出生证明:指孩子的出生地国籍:依宪法规定
父母在子女出生前未依法结婚。
父母身份不明。
例如:12岁时,凭出生证明申请身份证(MyKad)时,国民登记局(NRD 可NRD发现出生记录(报生纸)内容存疑/发现其与养父母容貌不甚相同,因此对其的出生资料产生质疑。经过调查之后,发现该孩童的国籍身份存疑
不正规的报生纸案例: —— 常见案例
这凸显了通过合法和官方途径办理收养与登记的重要性。